两部委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提出到2027年,面向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以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能力为目标,支持地方开展中试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力争建成300个左右地方新材料中试平台,择优培育20个左右高水平新材料中试平台,打造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开放式服务的中试平台体系,支撑新材料产业中试服务能力和供给水平提升。
中试是将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转向工业化生产的过渡性试验,是加速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中试平台作为提供中试服务的创新载体,是开展中试的基础和保障。通过中试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方案、提升质量,大幅提高成果产业化成功率。产品推陈出新迫切需要通过中试验证解决产品可不可产、好不好用等问题。
数据显示,当前规上工业企业中仅有37.3%开展了研究与试验活动,仍有大量中小企业不够重视中试验证,尚未建设中试能力。已建立的制造业平台也不同程度存在职能定位散、服务水平低、发挥作用弱等问题,难以有效满足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为破解我国新材料领域中试平台统筹布局不够、建设质量不高、服务支撑不足等问题,两部委在今年发布《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
《指南》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战略需求,着眼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建设的关键短板材料、引领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前沿材料,聚焦“触类旁通”效应明显、行业进步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确定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的重点领域,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无机非金属、前沿材料。其中,在石化化工领域,涉及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生物基材料、新型催化材料等关键材料;在无机非金属领域,涉及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备与成型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关键材料。
主要建设任务为基础条件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公共服务能力。
《指南》提出四条建设路径,一是支持采用灵活多样建设模式。聚焦产业发展需求,以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提升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为目标,支持企业、产业园区联合科研院校等单位,因地制宜探索多样化的建设运营模式,实现中试平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二是探索中试费用共同分担机制。鼓励中试平台运营方、成果所有人、成果受让人、产业园区、金融资本等,探索共同出资分担中试费用等机制,明确各方的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和转化收益分配比例份额,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三是健全中试平台运营管理体系。引导中试平台运营方规范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和业务范围,建立完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租赁、技术中介、合作研发、合资成立公司,以及技术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体系和制度流程。
四是形成中试平台自我造血能力。支持中试平台运营方利用技术服务所得、成果转化收益、企业孵化投资回报等方式,取得服务收入,逐步增强自我造血能力,保障平台可持续发展。鼓励已建的专业自用型中试平台面向社会有偿开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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